答:由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担责。学校的校舍和有关教育教学设施是不是安全,直接关系到学生、教师及别的人员的人事安全和健康。《教育法》第73条规定,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,而不采取手段,导致职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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